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

各項比賽活動賽制-羽球


l   賽制

1.          初賽採循環賽制,複賽依排名對戰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依初賽循環賽積分,取前四名決定對戰組合,排名第一對上排名第四;排名第二對上排名第三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積分計算方式:比賽結束,勝隊2分、負隊1分,總積分相同隊伍,先比勝負關係,勝負相同,
再比(1)總失分最少 (2)總得分最多 (3)總得分減總失分最多 (4)抽籤

l   規則

1.          本次比賽為團體賽,共打五點,比賽順序為男單、男雙、女單、女雙、混雙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落地得分制,預賽為30分一局決勝制,若一方先得16分,雙方換場。
(五點皆打)決賽為21分三戰兩勝制(先得兩局為勝),若兩邊各贏一局,第三局若一方先得11分,雙方選手換場。(搶三點制)。任何一方只要將球落在對方的有效位置,或者因為對方出現違例或失誤,均可得分。

3.    預賽雙方搶30分。複賽雙方皆20分後, 一方領先2分即算該局獲勝;加分上限至30分止,
即算該局取勝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比賽五個賽點皆須比完,五點取得三點勝利方隊伍勝出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 男生不得兼女生點,女生可兼男生點,體保生不得兼點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 原則上無空點,若有空點則以對方11:0得勝。

7.          其他規則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為準,遇爭議時由裁判決議。

l   特殊規定

    比賽時請未比賽之球隊派四位球員擔任線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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