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

各項比賽活動賽制-排球(男、女排)


l   賽制

1.          初賽採循環賽制,複賽依排名對戰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依初賽循環賽積分,取前四名決定對戰組合,排名第一對上排名第四;排名第二對上排名第三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積分計算方式:比賽結束,勝隊2分、負隊1分,總積分相同隊伍,先比勝負關係,
勝負相同,再比(1)總失分最少 (2)總得分最多 (3)總得分減總失分最多 (4)抽籤

l   規則

1.          主要規則同總體比賽規則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為落地得分制,採三戰兩勝,第一、二局皆為25分,且至少領先兩分為勝。
(24241414則進行deuce制度,需贏對方兩分以上,方可取得勝利。)
第三局  15分,且至少領先兩分為勝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每局比賽有二次暫停機會,時間為30秒鐘,須由教練或比賽隊長提出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換場休息時1分鐘,要打第三局則3分鐘。

l   特殊規定

    比賽時請未比賽之球隊派四位球員擔任線審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